淳化县纪委监委廉洁过节“十严禁”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续坚守节点,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纪委监委温馨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四风”,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收送月饼、烟酒、蟹卡蟹券、电子红包、购物卡等礼品礼金;
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三是严禁不按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外出报备制度;
四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五是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
六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会所;
八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九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十是严禁组织或参与迷信和赌博活动。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厉行节约,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反对和摒弃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铺张浪费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营造时代新风尚。
最后,衷心祝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淳化县纪委
淳化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